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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硫磺熏蒸玫瑰花”的风险解析 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可认为安全无害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5-25  阅读数:1243

    近期微信朋友圈中流传“市面上用来泡茶的干玫瑰花,有八成被硫磺熏过”。该传闻称,被硫磺熏过的玫瑰花,会有部分因氧化形成的二氧化硫附着在玫瑰花上,进入人体后可形成亚硫酸盐,

       长期喝被熏过的玫瑰花会危害身体健康,有致癌的风险。日前,食药监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传闻进行解读。

    硫磺熏蒸玫瑰花是违法行为

    据了解,硫磺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具有漂白、防腐等功能。按照规定,硫磺允许用于熏蒸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经表面处理的鲜食用菌和藻类、食糖、魔芋粉等食品类别。被硫磺熏蒸过的食品,允许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残留,上述允许熏蒸的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从100mg/kg到900mg/kg不等。

    专家介绍,我国相关规定是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的。在2015年版《中国药典》中,玫瑰花为蔷薇科植物玫瑰Rosa rugosa Thunb的干燥花蕾。春末夏初花将开放时分批采摘,及时低温干燥而得。具有行气解郁,和血,止痛。用于肝胃气痛,食少呕恶,月经不调,跌扑伤痛效果。而玫瑰花茶属于食品分类系统中的茶制品(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类,按照规定该类产品中不允许使用硫磺进行熏蒸。用硫磺熏蒸玫瑰花的行为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违法使用,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

    专家强调,也要考虑到硫本身是自然界的元素之一,玫瑰花作为食品也有可能有一定来自于自身或者环境的二氧化硫残留本底,因此需要结合生产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定是否有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应根据摄入量决定是否有害

    专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增补本中规定:除11种中药材(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甘遂、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工艺上必须用二氧化硫熏蒸的,其残留量不得超过400mg/kg外,其他未经熏蒸但考虑到本底存在的中药材及饮片,其二氧化硫残留量规定不得超过150mg/kg。

    FAO/WHO也规定“草药及香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因此,玫瑰花如作为药材,应符合150mg/kg这一限量标准。此外,玫瑰花作为食品虽然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但是由于玫瑰花存在本底带入二氧化硫的因素,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玫瑰花作为代用茶,其二氧化硫含量应不超过100mg/kg。目前,玫瑰花作为代用茶还没有统一国家标准来限定二氧化硫的含量。

    专家表示,食品中无论使用硫磺还是亚硫酸盐类作为食品添加剂,最终都会以残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人体通过食用含有残留二氧化硫的食品而摄入二氧化硫。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

    根据国际权威的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机构JECFA(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价认为,二氧化硫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7mg/kg bw。因此,以体重为60公斤左右的成年人为例,即使终其一生每天都食用含有二氧化硫残留的食品,只要每天摄入体内的二氧化硫不超过42mg就应该是安全的。当然,这种评估是以一种长期稳定摄入作为评价基础的,如果偶尔一天二氧化硫的摄入量超过了ADI,也不必过分担心。

    从生产的角度,使用硫磺熏干玫瑰花,会造成颜色漂白而变浅,并有二氧化硫的气味,后期还要除味、加香。这样造假成本会增加很多。但如果有证据证实确实用硫磺熏玫瑰花,则应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处理。二氧化硫若摄入过量,就会破坏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的黏膜受损,并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则会引起慢性中毒,破坏人体内酶活力,影响对钙的吸收。

    因此,专家建议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法规,若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确有必要使用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应按照正常途径进行申报。同时,由于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剂具有漂白等功能作用,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迎合消费者过度追求外观等非理性选择习惯,超范围、超量使用这些食品添加剂。因此,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不要过度追求食品的感官特性,应该从科学和自然的角度去理解食品成分和感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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